新蓝电脑·加盟条件
我们按照加盟连锁企业的经营运作机制,进行品牌塑造与整合,从企业的CIS导入到市场的营销策略乃至后援服务都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经营体系。为了合作伙伴更好的进行经营,我公司特制定如下加盟条件:
经营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真诚守信,有良好的商业道德,重合同,讲信誉;
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意识,有共同发展的信心;
有能力开拓当地销售渠道,完成销售计划。
经营场所,应具备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如:办公室、专卖店、形象点。
人员配置:在经销初期,您必须具备核心员工3-5人(主要是业务、导购等),对这些人员公司将会提供完善的、和系统的培训,以便他们可以尽快的进行工作。
办公设备:应具备电脑、网络、电话、传真等起码办公设备
加盟类型:
a)省级、直辖市独家加盟:省区范围内独家垄断经营,可发展省级以下各级加盟商;
b)地区或省会级城市独家加盟:地区或省会城市范围内垄断经营,可发展县级加盟商和普通加盟商;
c)地(市)级城市独家加盟:地(市)级城市范围内垄断经营,可发展普通加盟商。
3.政策保障:一切以市场为导向,以代理商的利益为出发点,以解决客户的需求为最终目的,服务无止境,合作无障碍。
a)品牌形象:全国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店面设计,授权“典籍”商标、品牌及CIS系统的使用权。
b)市场管理:严格的区域保护、规范管理、公司只对代理商供货,对各级代理商的权利义务划分明确,保护并协助代理商发展代理区域统一管理制度。
c)扁平化渠道政策:所有代理商业务直接与公司总部对口,确保代理商利润最大化
d)价格保障:总部对各代理商价格进行保护政策,制定统一价格体系,保障各代理商持续获得渠道利润。
e)资源协助,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公司不参与直接竞标,而且将已获得的招标资源介绍给代理商,由其参与竞标,公司协助。